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


罚不当罪

拼音fá bù dāng zuì

基本解释罚:处罚;当:相当;相称。所作的处罚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。

出处先秦 荀况《荀子 正论》:“夫德不称位,能不称官,赏不当功,罚不当罪,不祥莫大焉。”


罚不当罪的典故

战国后期,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,名叫荀况,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《荀子》。

《荀子》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,其中一篇叫《正论》,是专门议论政治的。文中提出一个看法: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。残暴的国君被推翻,如夏桀被商汤打倒,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,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。

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,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,给予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杀人的不偿命,伤人的不判刑,那就会纵容犯罪,扰乱社会。有人说:“古代没有肉刑,只是象征性地用刑。比如,不使用黥(qing)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;不使用劓(yi)刑,而用戴上草作的帽子来替代,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。如果继续这样做,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,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。

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,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;一个人地位要和品德相称,官职要和才能相称,赏赐要和功劳相称。如果不是这样,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,官职和才能不相称,赏赐和功劳不相称,处罚和罪行不相称,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罚不当罪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引物连类 唐·韩愈《送权秀才序》“权生之貌,固若常人耳。其文辞引物连类,穷情尽变。”宋·苏轼《〈居士集〉叙》:“其言简而明,信而通,引物连类,折之于至理。”
初出茅庐 明 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39回:“博望相持用火攻,指挥如意笑谈中,直须惊破曹公胆,初出茅庐第一功。”
劳燕分飞 南宋 郭茂倩《乐府诗集 东飞伯劳歌》:“东飞伯劳西飞燕,黄姑织女时相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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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言务去 唐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:“惟陈言之务去,戛戛乎其难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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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胆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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