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
明正典刑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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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妻离子散 先秦 孟轲《孟子 梁惠王上》:“彼夺其民时,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。父母冻饿,兄弟妻子离散。”
斩钉截铁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 洪州云居道膺禅师》:“师谓众曰:‘学佛法底人,如斩钉截铁始得。’”
动天地,感鬼神 金·元好问《陶然集诗序》:“诗之极致,可以动天地,感鬼神。”
离世遁上 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为故人行私,谓之‘不弃’;以公财分施,谓之‘仁人’;轻禄重身,谓之‘君子’;枉法曲亲,谓之‘有行’;弃官宠交,谓之‘有侠’;离世遁上,谓之‘高傲’;交争逆令,谓之‘刚材’。”
老奸巨猾 《宋史·食货志上》:“老奸巨猾;匿身州县;舞法扰民;盖甚至前日。”
高屋建瓴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地势便利,其以下兵于诸侯,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。”
戒骄戒躁 毛泽东《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》:“戒骄戒躁,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。”
奇才异能 唐 吴兢《贞观政要 择宫》:“臣愚岂敢不尽情,但今未见有奇才异能。”
有去无回 柯岗《逐鹿中原》第11章:“反而成了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了!”
同室操戈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郑玄传》:“康成入我室操吾矛以伐我乎?”